首頁
1
最新消息
2
診所與醫師稅務
3
診所報稅:受僱醫師、合夥醫師所得的差異4
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 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57號10樓
近年來,心理諮商所的成立,已越來越方興未艾,由此可知市場的蓬勃與需求。一般而言,心理師所成立的心理諮商所,主要的收入來源為個人執行業務收入,而其主要稅賦,可細分為以下數項: 一、印花稅收取諮商之執行業務收入並開立收據,本應繳納印花稅(4/1000);而繳納的方式,包含:印花票貼或是稅捐申報總繳,都可行。前者的方式,需要貼花與銷花,並留存相關軌跡但無須申報,而後者,則需兩個月申報總繳一次,作業上比較方便,但多了申報程序,這兩者均各有其優點。二、各類所得扣繳申報諮商所若有支付境內個人薪資、租金...等費用,甚至支付境外廣告費、平台費、外國授權金...等,都需辦理各類所得扣繳申報,若是支付境內稅務居民,需在每年一月底之前,完成申報即可;但若是支付跨境電子平台費用的話,則必須在十天之內完成扣繳申報,時間壓力相對會比較急切。三、所得稅(執行業務收入)而每年五月,諮商所尚需結算上一個年度的執行業務所得,併入心理師個人綜所稅之中,再完成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申報;而結算方式,包含:依財政部頒布費用率,或依帳載核實數結算,二擇一即可。前者的結算方式,相對容易且方便,而後者的申報方式,則比較符合真實的營運狀況。然而心理諮商所,主要賺取的是心理師個人的執行業務收入,但非屬執行業務收入的銷售額,例如:心理諮商所用的輔具銷售、心理師的線上錄播課程、心理諮商所用的繪本或書籍銷售、調節心靈的音樂或牌卡...等周邊商品,均含營業稅的因子,故該類銷售額應開立發票,並申報繳納營業稅,而非給予諮商所的收據。換言之,銷售非屬心理諮商所執行業務收入的周邊輔具或商品,須依法申報繳納營業稅,故運營該類周邊時,尚有以下各選項可多所考量,包含:一、辦理稅籍登記,並依法開立發票二、申請公司、行號,並依法開立發票但若經營該類銷售額,並未有開立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的話,將產生營業稅漏未申報的相關罰責,需多所留意再三。相關細節與說明,歡迎參與以下研討:【線上 - 心理諮商所(諮商顧問公司)之稅賦解析】...more參考資料: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註: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,請勿複製、轉貼、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、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、出版之用,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。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,謝謝您。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28383.html 心理諮商所的稅務解析:釐清執行業務收入與營業稅差異 2026-01-01 2027-01-01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57號10樓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28383.html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57號10樓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28383.html
https://schema.org/EventMovedOnline https://schema.org/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
2026-01-01 http://schema.org/InStock TWD 0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28383.html

相關連結:http://vip.asia-learning.com/cfat/course/courseintro/104111/ ...


診所、醫療院所的醫師,在領取報酬時,應依醫師個人與組織之間的關係,歸類相關報酬;而醫師的報酬,約可區分為『薪資所得』與『執行業務收入』兩大類。

一、醫師於聘僱關係下的勞務報酬:
受僱醫師的勞務報酬,屬於薪資所得,包含
(一)類別:薪資所得
(二)扣除:薪資特別扣除額;定額扣除,有限額
(三)特徵:醫師與診所或醫療院所之間存在聘僱關係,故受診所或醫療院所指揮,不負診所營運的盈虧責任,並按聘僱合約與績效計算報酬之醫師,為受僱醫師
(四)依據:台財稅字第10000461580號


二、醫師於實質合夥下的所得報酬:
實質合夥下的醫師,所得包含薪資所得、執行業務收入,合計兩項
(一)類別:薪資所得
1.扣除:薪資特別扣除額;定額扣除,有限額
2.特徵:已於聯合執業合約中,約定薪資所得
3.依據: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§18
(二)類別:執行業務收入
1.扣除:可依部頒費用率或帳載核實數,扣除必要支出
2.特徵:合夥醫師乃實質出資且共同營運,一起承擔相關成本與支出,依聯合執業合約,分配盈餘,故包含:診所或醫療院不具雇傭關係之負責人,或聯合診所個別開業醫師適用
3.依據:台財稅字第10100547800號

由此可知,並非診所或醫療院所其給付醫師的報酬,均為執行業務收入;雖然,執行業務收入可扣除的支出,較薪資特別扣除額多,但相關解釋函令,均有限縮其認定上的趨勢。

相關細節與說明,歡迎參與以下研討:

【診所與醫師稅賦申報暨勞健保解析】 ...
more (優惠請輸入折扣碼:C1391診所)

【私人診所的稅賦申報解析】...
more


參考資料:
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

註: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,請勿複製、轉貼、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、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、出版之用,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。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,謝謝您。

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