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1
最新消息
2
診所與醫師稅務
3
診所:受僱醫師以現金領取薪資的應注意事項4
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 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57號10樓
雖然每一個私人診所都是開業醫師的個人執業場域,亦是個人出資的診療空間,但畢竟初始成立私人診所的資金挹注,可不是一筆小數目,故私人診所加盟連鎖品牌的診所體系,尋求更多資源與品牌效應之時,經常可見管理中心或控股公司(下稱:總管理公司)從旁提供必要協助的角色;而這類的總管理公司,經常在連鎖品牌診所的體系中,扮演以下的行政職能,包含:一、固定資產建置例如:由總管理公司承租診間所需的診療空間,並由工班依集團CIS統一裝修,再轉租給體系內的各私人診所;或由總管理公司購置(調度)診療所需的設備、相關固定資產,如:車輛、伺服器、冷凍設備...等,再轉租給體系內的個人私診所,藉以降低體系內私人診所的初期成本壓力。二、相關耗材統購例如:由總管理公司協助體系內的各私人診所統一採購所需要的耗材,藉此控制成本與統一品質;或為體系內的診所醫師安排研討會或進修課程,以精進診療技術或管理知識,甚至是統一安排專職公司處理醫療廢棄物的清運,或診間的消毒與清理,或為體系內的私人診所提供管理協助,如:稅務申報、節稅規劃、人事制度建置、醫務管理流程改善、資訊系統建置...等;諸如此類,私人診所共同所需的經營支援,皆由總管理公司統一處理,降低體系內私人診所的經營成本。三、緊急資金調度體系內的各私人診所,若有營運所需的資金不足之時,總管理公司亦會提供資金融借與調度的協助,以解決燃眉之急。然而,在制定體系內各私人診所與總管理公司之間的顧問合約時,必須留意以下的合理性問題:一、是否可以描述具體服務內容諮詢費多屬定額給付,但每年獲利卻是動態在發生;總管理公司為了取得每年動態的獲利,與體系內的私人診所,簽署一份不合理,甚至無法解釋諮詢、顧問的具體內容為何,且諮詢費用還每年不斷上下浮動的顧問合約;此類為了收款而擬定之合約,可能存在違法疑慮與診所費用遭剔除之風險。二、合約內的顧問費用是否合理提供顧問諮詢所收取的顧問費,必有市場上,可受公評的合理價格,若總管理公司為收款而擬定高額顧問合約,且無法解釋具體諮詢內容與計價邏輯,即存在診所支付總管理公司之顧問費用,遭剔除的風險。三、諮詢費是否與診療收入有關 依據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§14之規定:非屬執行業務之直接必要費用,不得列為執行業務費用,故依據合約要求,體系內各私人診所支付總管理公司的費用,是否與診所之診療收入直接相關?若無關者,不能列為診所的業務費用。實務上,在這些總管理公司法人背後的股東與投資者,也希望藉由解決私人診所開業初期,醫師需要大量資金投注的需求,透過支援性質的職能,以諮詢費、管理費、顧問費...等名義,賺取可能的獲利空間。但如果總管理公司的年度諮詢費被稅務機關剔除,導致私人診所開業醫師需要再補稅的話,由誰承擔?如何承擔?這就必須要再進一步細究了。 相關細節與說明,歡迎參與以下研討:【連鎖診所稅務架構與外部投資者應注意事項】 ...more【控股公司在醫師節稅架構上的運用解析】..more【診所、醫師的查稅案例與稅賦風險解析】..more 參考資料: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註: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,請勿複製、轉貼、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、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、出版之用,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。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,謝謝您。 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02251.html 私人診所與總管理公司的顧問合約探討 2025-04-05 2026-04-05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57號10樓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02251.html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116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2段57號10樓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02251.html
https://schema.org/EventMovedOnline https://schema.org/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
2025-04-05 http://schema.org/InStock TWD 0 https://www.unicore.url.tw/hot_502251.html

相關連結:http://vip.asia-learning.com/cfat/article/detail/277220874

診所以現金方式撥放受僱醫師薪資的態樣,常見於診所的經營模式之中,然而,診所以現金袋支付受僱醫師薪資之時,仍應留意以下的事項,避免違法或非稅的風險產生:

一、診所仍應善盡扣繳申報責任
即便診所以現金袋的方式,支付受僱醫師每月薪資,診所仍應善盡扣繳申報的義務:
(一)每月之月薪:應依薪資所得稅額表查表稅金,或超過NTD4萬預扣5%稅金。
(二)非每月領取的獎金與補助款...等:若逾薪資所得稅額表無撫養的起扣級距,亦應預扣5%稅金。

診所若以其他方式支付受僱醫師薪資,包含:禮券、提貨券、虛擬貨幣、車輛、3C產品、黃金與珠寶、名錶名酒...等,診所仍應善盡扣繳申報的義務;故需請受僱醫師先回繳應預扣的稅金,診所代為繳納國庫之後,再將實物交付受僱醫師;若診所應扣繳卻漏未扣繳、應申報卻未有申報,將產生相關罰則。


二、診所仍應依合規之級距納保
即便診所以現金袋的方式,支付受僱醫師薪資,相關受僱醫師的就業保險、職業災害保險、勞退金提繳,全民健保的納保級距,診所仍應依勞動力獲得的對價與經常性的給付,計算平均薪資,以正確的投保級距,為受僱醫師納保,以避免損及受僱醫師的權益;若診所未依規投保的話,也會產生低報的相關罰責。


三、診所應多斟酌非稅風險
以現金方式支付受僱醫師薪資的動心起念,是診所在啟動該模式之前,應慎思再三的關鍵;為何不使用方便的轉帳或匯款方式撥補薪資?該動心起念的原點,可能存在著稅務洗錢、現金失竊...等的非稅風險,這是診所在展開現金付薪之前,應該多所斟酌的核心問題。


而受僱醫師在取得現金薪資之後,也應該留意下幾項關鍵:
一、依法申報與繳納個人綜所稅
無論是否有診所的扣繳憑單,收取現金即有所得,受僱醫師仍應於個人綜所稅申報時,自行依法完成申報與納稅;受僱醫師若漏未申報現金薪資之所得的話,除將影響未來需財力證明的貸款或移民需求之外,漏未申報稅負亦有相關罰則。

二、洗錢防制與高頻帳戶通報疑慮
受僱醫師將現金薪資,鉅額存入金融帳戶、購置金融商品之時,亦會面臨金融機構洗錢防制檢視與通報,以及高頻帳戶通報財政部...等的風險。

是故,規劃受僱醫師薪資之時,仍應以合法為前提,以顧及勞僱雙方的權益。


相關細節與說明,歡迎參與以下研討:

【私人診所的稅賦申報解析】...
more

診所、醫師的查稅案例與稅賦風險解析】...more

診所之勞健保、二代健保與所得扣繳解析】...more

參考資料:
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


註:請尊重本人之智慧財產與著作權,請勿複製、轉貼、抄襲於公開與非公開資訊、引述於非校園內之學術用途或以各形式為下載、出版之用,若經發現將尋求法律的必要保障。若需引用請詳細載明出處與來源,謝謝您。

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